一、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消防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消防安全一站式托管服务
三、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二十九万捌千圆
四、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采购的是消防一站式服务
服务建筑物: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巡特警大队、宁波市公安局南大院。
服务建筑物面积:鄞州分局大院26963㎡、巡特警大队18674㎡、分局南大院7400㎡。
服务内容:
1、消防设施设备整改:对传统消防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维修整改,确保消防系统运行状态良好。
2、7*24小时监测服务:对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进行7*24小时的监测服务,实时监测各类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数据,发现故障隐患第一时间通过软件提醒。
3、消防检测:安排专业检测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提代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并书面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4、保障:托管期内,中标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免费维护及更换,并包含赠送火灾保险,为托管用户的消防安全风险兜底,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最高可享500万元赔付(单栋建筑)、人身损失险最高30万/人。
5、应急维修:遇到重大故障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应急维修,须半小时响应,两小时到达,确保重大故障及时修修复。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价公告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报价人。
2、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次竞价,拒绝联合体参与,中标的报价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六、其它要求:要求提供物联网设备详细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费用包括物联网设备费用。
七、中标人选定方式:有效报价范围内最优方案中标,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八、提交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报价人代表是法人的则无须提供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报价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供正本一份。
九、报名时间
竞价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下午14:00之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价材料将被拒绝。
十、报名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华裕路66号312室。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8815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