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监居场所改造工程
二、项目预算:25.00万元
三、项目最高限价:25.00万元
四、业主单位:宁波市鄞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江镇民兵训练中心基地,将对其中的装备仓库进行建筑改扩建,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工程造价估算限额为400万元,改扩建用途为临时过渡监居场所,预计关押拘室18间。要求该建筑须满足办公、民警值班、厨房餐厅、拘室等功能要求。
六、设计服务范围及周期:
(一)设计范围:
1、土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
2、室内精装修设计。
3、室外附属工程:围墙、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线、门卫(不含边坡专项设计、智能弱电设计)。
(二)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始30-45天内完成。
七、设计依据
根据《拘留所建设标准》、《看守所建设标准》及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设计依据。
八、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九、相关要求
1、本次招标采取自愿投标、直接开标的形式,前期不再进行报名,有意愿参加且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可在开标截止之日前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
2、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通过资格审查的合理最低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报价文件需用文件密封袋密封后加盖公章,不按编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作废。
十一、投标报价
1、报价费用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件作废。
2、各投标单位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进行下浮报价。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上午9时。
2、地点:宁波市鄞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752947